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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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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监测方案执行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证第五条《环境管理要求》中自行监测相关要求,结合宁国水泥厂自行监测方案。2021年宁国水泥厂联系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我厂开展2021年自行监测并按照监测计划中分析方法对采取的污染物进行数据分析,出具检测报告。监测项目分废气、生活区污水、厂界无组织排放及厂界噪音四大类,均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比对检测和手工检测。
二、2021年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窑号及监测点 |
生产线运行时间 |
主要污染物排放 |
排放标准 |
监测次数 |
超标情况 |
小时浓度区间 单位:(mg/m³)
|
一线窑头 |
8002小时 |
颗粒物 |
DB34/3576-2020安徽省地方标准) |
四季度总计四次 |
无异常超标情况 |
颗粒物:10以内 |
二线窑头 |
7523小时 |
|||||
三线窑头 |
6567小时 |
|||||
一线窑尾 |
8002小时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浓度/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 |
DB34/3576-2020安徽省地方标准 |
四季度总计四次
|
无异 常超 标情况 |
颗粒物:10以内 二氧化硫:50以内 氮氧化物:100以内 氟化物:3以内 汞及其化合物:0.05以内 氨浓度:8以内 颗粒物:10以内 二氧化硫:50以内 氮氧化物100以内 氟化物:3以内 汞及其化合物:0.05以内 氨浓度:8以内 |
二线窑尾 |
7523小时 |
|||||
三线窑尾 |
6567小时 |
|||||
一般排放口 |
运行时间随主设备运行时间而定 |
颗粒物 |
DB34/3576-2020安徽省地方标准 |
所有一般排放口两年内检测完成 |
无异常超标情况 |
颗粒物:10以内 |
三、2021年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
按照检查方案中要求,每季度对厂界颗粒物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安徽省地方标准)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类标准要求。对厂界氨浓度进行一年一次的手工检测,检测结果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安徽省地方标准)要求。
四、2021年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
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环境管理要求规范定期进行自行检测实施。
五、2021年排污单位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宁国水泥厂在2021年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方面对现有排污设施进行积极改造。颗粒物排放方面:目前三条熟料生产线窑尾均为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95%;二氧化硫排放方面:三条熟料生产线均配备复合脱硫设施,在预热器高温上升烟道架设四杆扇面喷雾喷枪,全平面喷射水剂,使水剂与烟气充分接触及反应,达到脱硫效果,脱硫效率达90%以上。氮氧化物排放方面:目前现使用的3#线从2021年4月份、2#线从2021年9月份使用SCR脱销工艺,1#线SCR脱硝技改施工正在实施过程中。
六、2021年污染物排放量
2021年宁国水泥厂污染物排放量(T) |
|||
站点名称 |
烟尘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一线窑头 |
9.74228 |
/ |
/ |
一线窑尾 |
14.14825 |
21.19883 |
181.02792 |
二线窑头 |
5.30982 |
/ |
/ |
二线窑尾 |
11.97835 |
6.02285 |
167.41343 |
三线窑头 |
9.77006 |
/ |
/ |
三线窑尾 |
12.34398 |
39.60636 |
259.52093 |
一般排放口 |
熟料库前29.062T,熟料库后52.744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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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核算主要排放口排放总量(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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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排放颗粒物 |
主排颗粒物 |
主排二氧化硫 |
主排氮氧化物 |
130 |
161 |
467.99 |
975.07 |
实际总排放量(T) |
|||
81.806 |
63.29274 |
66.82804 |
607.96174 |
安徽金年会 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
2022年1月15日